合肥市國土資源局4月7日披露,在國家節約集約用地試點市合肥市,今后將嚴格經營性土地供應管理,其中經營性養老產業用地以租賃為主,鼓勵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出讓土地,且出讓參考價不得低于土地收儲成本。
據了解,合肥市將嚴格經營性土地供應管理,堅持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經營性土地(含商品住宅、商業、辦公、旅游、娛樂用地),嚴格實行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經營性養老產業用地以租賃為主,鼓勵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出讓土地。
合肥市要求,嚴禁土地出讓與BT、BOT等建設項目捆綁,從嚴控制商住用地出讓與工業、文化、旅游、商貿市場等項目捆綁,嚴禁政府以外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土地一級開發。嚴禁以作價出資(入股)方式向不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主體供應土地。
土地出讓金管理應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單宗土地出讓金,首次繳納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價款的50%,分期繳納的余款1年內繳清。市、縣財政和國土部門每季度應將土地出讓金(含違約金)的繳納情況在政府網站和當地主要媒體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此外,合肥市在完善土地供應價格體系方面也作出規定,經營性土地出讓參考價,應依據市場評估結果,經市土地管理委員會集體研究確定。其中,經市招商政策認定小組認定的現代服務業用地出讓參考價可按不低于市場評估價的60%確定,但不得低于基準地價和土地取得成本。養老產業用地出讓參考價不得低于土地收儲成本。